中国证监会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()个月内,以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审查,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,自受理之日起()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决定不批准的,应当书面说明理由。
中国证监会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()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公司设立准备情况。
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在境内设立证券公司的申请,自受理之日起()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。
挂牌公司向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发行股票的,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,并可以自确认之日起在()个月内不受理其申请。
中国证监会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( )个月内,以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审查,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中国证监会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()个月内,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在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时,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()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。
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在境内设立证券公司的申请,自受理之日起( )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。
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,自受理之日起( )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,自受理之日起( )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( )个月内进行审查。
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,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。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()个月内,对上述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。
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( )个月内进行审查。
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,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()进行审查。
信托公司申请投资设立、参股、收购境外机构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、审查并决定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,并抄报中国银监会。
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提出的设立子公司的申请,应自受理之日起()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中国证监会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( )个月内,以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审查.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()个月内进行审查,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,不予批准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
根据我国《保险法》的规定,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,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决定不批准的,应当书面说明理由。
当期货公司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时,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()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。
56.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()个月内,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,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
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之日起()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。
若期货公司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,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()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。